为规范信访工作,妥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及时处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信访受理的范围、要求
(一)受理对党员、监察对象或党组织违反党章、党纪、政纪及各种不正之风问题的检举控告。
(二)受理党员、监察对象对其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。
(三)受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交办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信访件。
(四)催办转交下级党组织调查处理的信访。
(五)对非纪检信访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(六)重要信访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。
(七)对电话反映问题,认真做好记录,保证记录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。
(八)坚持按程序处理信访件,严格执行专人收件、登记、转呈、统计、催办、上报制度。
二、 保密要求
(一)群众来信由专人负责收拆,不得丢失和泄露。
(二)接待群众来访时,无关人员不得在场,两批来访不得在同一室接待。
(三)处理信访严格按信访处理程序进行,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至涉及到的部门或个人。
(四)信访文书材料、信访登记簿和微机中信访资料要妥善保管,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查看。不得在外随意谈论信访情况。
(五)信访材料列入密级管理,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复印,信访工作笔记本列入密级管理。
(六)要求查询信访处理情况时,必须确认是此件的信访举报人,方予答复。不得在电话中答复查询的有关问题。
(七)作废的文件资料、信访材料和工作笔记本等,要按规定销毁。
(八)查阅信访档案和文件材料要办理借阅相关手续,不得让他人随意复印或抄录有关内容。
三、信访立卷归档
(一)对信访案件查处结束后,无论查处结果如何,均要写出调查报告,做到事实清楚,材料齐全,最后整理归档。
(二)信访重要案件要求一信一档,一案一档,做到案结卷成,便于保存和查找。对于一般信访材料可归纳在一起装订成册。
(三)对于信访案件的立卷归档,做到统一规范。
(四)当年的信访登记卡、表等材料,也应整理归档,存放备查,对不宜保存或过期的材料,经请示领导同意定期销毁。上一年需存档材料,于次年3月底前转交档案室保存,档案移交要办理交接手续,纪委留交接明细表备查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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